关帝灵签
寇公任雷阳
先难后易,欺人自欺,反惹其祸,只可修心向善,暗助神明佑护,不可妄为。 问诉讼,终凶。 问婚姻,宜慎重。 求财,依本份。
寇公任雷阳
典故
叔公任雷阳 宋。寇准。字平仲。下邽人。年十九举进士。
真宗时知同州判。永兴军。尽心民事。
每日有一时之闲。则有一时之滞后。
拜相决策。成澶渊之功。出镇大名眨雷阳。
准内俭外奢。寝处一青帏二十年。
仁宗朝赠中书令。封来公。
解签
借人家的东西自当归还,如果存心欺赖,结果是自坏心地,有一天到了明镜高悬的官府里,就难逃因被识破奸诈而吃官司哩!
签诗释义
凡事在前半月。占者防小人侵害。财物欺赖在后。
半月占者主讼得理。财得利。病得脱。要当事。莫相欺也。
古本解读
圣意
讼莫欺、依本份、病遇医、名休问、婚慎求、事审论、孕保安、行人钝。
传统解曰
此签先难后易。欺人自欺。反惹其祸。只可修心向善。 暗有神明佑护。不可妄为。讼终凶事莫想。休求名利。 婚宜审可也。病者医。行人缓。风水迁改。孕生女。 求财依本分。
东坡解
负人财物。欺赖自奸。幽有鬼神。显有清官。一朝照破。难逃其祸。每事依心。无施不可。
碧仙注
本分两字。合天合地。若有亏心。神明共弃。
占验
江右一人负屈,屡讼未胜。后遇山东赵耀为按察使,其冤始白。赵本清廉,且赵与照同,应明月照耀之义。 又(清)同治甲子(1864年)九月,发逆(太平天国)陷漳州城时,晋江令叶公为霖占此签。至十一月,果有高提台带兵来剿贼,应“高台”“破机关”也。 又一妇人往府口探亲,回时遗失一钗,遍寻无踪,因到庙占此。有为解曰:“何不再向姻家觅看。”妇从其言,果于外戚门前照墙脚拾得。银钗己被粪秽遮盖,惟一柄露出,故路人莫之知也。此“自当还”句之应巧甚。
FAQ
常见问题
第81签 寇公任雷阳主要看什么?+
先难后易,欺人自欺,反惹其祸,只可修心向善,暗助神明佑护,不可妄为。 问诉讼,终凶。 问婚姻,宜慎重。 求财,依本份
第81签 寇公任雷阳问事业和经商怎么读?+
孜孜不借 莫叹辛劳 一点一滴 必有斩获
第81签 寇公任雷阳的典故是什么?+
叔公任雷阳 宋。 寇准。 字平仲。 下邽人。 年十九举进士。 真宗时知同州判。 永兴军。 尽心民事。 每日有一时之闲。 则有一时之滞后。 拜相决策。 成澶渊之功。 出镇大名眨雷阳。 准内俭外奢。 寝处一青帏二十年。 仁宗朝赠中书令。 封来公